为建设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的应用科技大学,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俭自强,依法治教。
三、热爱教育,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诚信执教,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勇于创新,提高教育水平。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模式,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水平;因材施教,努力把最新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传授给学生。
五、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勇于参与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教书育人,热爱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真诚、公正和平等地对待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学会合作。
七、为人师表,遵守校纪校规。仪表端庄,谦虚谨慎,博采众长,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教学规范,创造良好的教风和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