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7-09-03

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申报流程

1、网上报名

9月15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认定申请流程见附件1。

2、测评、体检

(1)9月18 日-10月10日,各院(部)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院(部)自行确定。申请人按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准备一节课的讲课内容,每人试讲20分钟左右,并参加面试,回答专家提问。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1-5栏由申请人填写,其余栏目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3)9月15日-9月30日,申请人携带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贴上相片后自行前往南京市第一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

10月9日-13日,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学校人力资源处现场确认。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完成认定。

10月25日前,学校将完成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材料上报。

10月26日,学校将通过认定人员教师资格申请表等材料送省教育厅核准。

三、其他说明

1、各院(部)请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附件3)填好于9月22日16:00前发至人力资源处邮箱:jitrsc@jit.edu.cn。

2、申请人为师范类本科毕业或者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除外),如需要申请免试教育学和心理学,须于9月12日16:00前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毕业证书(应明确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其中标注“教育”字样应是2007年年底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原件和复印件报学校人力资源处。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证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2)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3)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4)高等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3、照片应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联系人:朱湉湉, 联系电话:8601


                                                                        人力资源处

                                                                        2017年9月3日


  • 附件【申请流程.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