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7-09-03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10号)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校新入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从非专任教师岗转入专任教师岗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和新教师工作特点,我省自 2017年起启用新版培训教材(包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员须先参加网络培训后再参加各培训点组织的1—2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参加省统一培训的四门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10学时。网络培训和集中培训总学时少于110学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关于免修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申请免修者须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于9月12日前交至学校人资处,由学校人资处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四、培训时间

2017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安排在2017年10-11月之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9日和10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六、培训费用

教工首次岗前培训费、考试费、报名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与补考费由个人承担,报名时交纳。由于今年教材及培训方式改革,费用另行通知。

七、报名安排

请各院(部)、部门通知2016年新入职教工、岗前培训补考人员、拟申请教师资格补修相关课程的人员于9月11日-9月20日带二寸照片(每人一张,背面注明所在单位、姓名及出生日期)到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38)报名。岗前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系统,系统一旦关闭无法补报。

各学院要对专任教师课堂实践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2017年全省高校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于9月30日前交至学校人资处。

联系人:朱湉湉,联系电话:8601。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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